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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拆迁必须遵守这三条

    信息发布者:何志军
    2018-06-21 10:12:40   转载

    政府拆迁必须遵守这三条

    国家对于保障拆迁户的正当权益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补偿款项的问题也必须遵从相关政策,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拆迁户选择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从立法者的角度看待拆迁,不难看出大部分的规定还是在保障拆迁户的合法利益,例如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可是无奈的是执法者却站在了拆迁的另一面,防止权力被滥用,为了让广大拆迁户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今天京坤律师针对政府必须遵守的相关征地拆迁原则为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1、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搬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加货币补偿。

    2、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补偿原则是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之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那么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提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这也是在保障被拆迁户得到与被拆迁的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保障被拆迁户原有生活居住水平不降低。

    3、禁止采用非法方式逼迫搬迁

    非法手段逼迁是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国家对此也明确提出禁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了解在拆迁过程中的权利是被拆迁人面临拆迁第一步要做的,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学习如何进行维权。这就要求被拆迁人不仅了解相关规定,还要了解维权的技巧和相关诉讼时效,把握拆迁中最佳维权时机。拆迁法律维权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来实现的,每一个程序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正确的时间内进行维权是对每个维权者的基本要求! 柴井 姚家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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